滬深交易所加強了對大股東侵占行為的監管。*ST紅陽、*ST中利、ST摩登和*ST信通四家公司于11月10日晚間相繼發布停牌公告。這些公司被控股股東非經營性占用大額資金,且已被證監局責令整改。整改期限截至11月10日,但這些公司在規定時間內未能完成所有資金占用清收工作。因此,從11月11日起,這四家公司的股票將被交易所實施停牌,停牌期限不超過兩個月。如果在停牌期間內完成整改,公司將復牌,無需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及退市。若未在停牌期間內完成整改,公司將面臨退市風險警示甚至退市。
監管機構正在積極推動出臺《上市公司監督管理條例》,以提高行政處罰威懾力,并推動最高院出臺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司法解釋。此外,還將加大涉刑移送和刑事追責力度,通過民事、行政和刑事有機銜接的立體式追責機制,使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不敢隨意侵占公司資產,確保大股東因侵占行為而“人財兩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