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人非法捕撈1000余公斤螺螄被抓 深夜下水惹禍。兩男子深夜在浙江浦陽江摸了1000多公斤螺螄,近日被當地警方抓獲。浙江諸暨市公安局浬浦所收到線索后,立即聯合漁政執法人員趕赴現場,當場抓獲正在非法捕撈螺螄的邱某和張某,查獲大量螺螄及捕撈工具。

經初步審訊,兩人對非法捕撈螺螄的行為供認不諱。邱某表示,之前認為撈點螺螄沒什么大問題,便趁著深夜偷偷下水捕撈。經清點,現場共查獲非法捕撈的螺螄34袋,總重量超過1000公斤。目前,兩人均已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許多人可能覺得下河摸點螺螄、撈點小魚只是小事,但實際上這是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條規定,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情節嚴重的,將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罰金。
警方提醒公眾,保護生態人人有責,應嚴格遵守禁漁期相關規定。如發現非法捕撈行為,請立即撥打110或向當地漁政部門舉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