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用高壓氣槍噴射同事致其倒地 玩笑釀成重傷被判刑!無錫男子江某因工作期間使用高壓氣管噴射同事,導致對方腸破裂構成重傷二級。法院最終以過失致人重傷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九個月緩刑一年,并賠償22.7萬元。
案件起因是江某在工作期間與同事吳某開玩笑,故意用高壓氣管向吳某臀部噴射氣體,結果氣體經肛門進入體內引發重傷。法院審理認定,江某明知高壓氣體具有極強的沖擊力,卻輕信玩笑不會造成嚴重后果,其行為已構成過失致人重傷罪。
吳某隨后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等合計30萬余元,其中包括20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法院考慮到江某案發后主動投案自首,先期墊付12.7萬元醫藥費,并在審理階段自愿追加補償10萬元,依法作出上述判決。關于精神損害撫慰金的爭議,法院認為江某已被追究刑事責任,依法不應承擔精神損害賠償責任,因此未支持吳某關于20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請求。
此判決由無錫市惠山區法院發布,作為一起典型的工作場所意外傷害案件,為類似職場糾紛提供了明確的司法裁判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