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公安局寶山分局楊行派出所的一名年輕民警因調解一起關于“大盤雞里該不該放土豆”的糾紛而受到關注。一名顧客在上海某餐館點了一份大盤雞,上菜后發現里面有土豆,認為正宗的大盤雞不應該有土豆,因此報警稱餐館欺詐。民警趕到現場后,耐心安撫了顧客情緒,并解釋了法律定義,指出大盤雞沒有統一的法定配方,店家的行為并不構成欺詐。最終,經過調解,店家免收了大盤雞的錢,顧客也同意了調解方案,并吃完了整盤菜。

關于這道菜是否正宗或合口味,可以討論和商榷,但餐館已經明碼標價,菜品中放土豆也不構成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僅僅因為實際菜品與個人認知不符就認定店家欺詐,顯然不合理。如果顧客對菜品不滿,可以通過協商或撥打消費熱線咨詢投訴,而不是直接報警。
面對這種略顯荒誕的糾紛,民警沒有敷衍了事。他們認真對待每一通報警電話,核實情況,確保公眾安全。民警越是認真執法,公眾越應珍惜報警權利,避免將有限的警力浪費在本可自行解決的小事上。110是重要的公共安全資源,主要用于處理違法犯罪、治安案件、人身危險以及其他緊急求助。普通消費爭議應通過協商、調解、投訴等渠道解決,頻繁報警不僅模糊了行政執法與消費維權之間的邊界,還可能擠占真正緊急警情的處置時間。
近年來,報警泛化問題愈加突出。許多人把警察當成處理生活分歧的“萬能客服”,把報警電話當成表達不滿的情緒出口。無論事情嚴重與否,都希望通過借助公共力量來滿足自己的訴求。例如,有人因店家沒把肉切成絲報警,甚至投訴民警“刀功不好”;有人因前車貼了“狗頭”表情包,認為自己受侮辱而報警。對于缺乏事實支撐的投訴與舉報,民警既要講道理也要依法處理,不能讓無過錯方吃虧,更不能助長“誰鬧誰有理”的風氣。
真正需要明確的是公共資源的使用邊界。報警是有門檻的,面對生活中的小分歧,應該少一些動輒報警,多一些理性溝通,這是對他人的尊重,也是對公共秩序的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