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下午,中央安全生產考核巡查組第八組來到遼寧省葫蘆島市國道京撫線修復養護工程及高橋中橋二號拆除重建養護工程施工第2標段進行檢查。在施工現場,專家發現臨時用電裝置存在嚴重問題,只有4根線,缺少PE線和漏電保護裝置,不符合建筑工地應配置的TN-S系統要求。
在項目部辦公室,專家查看《工地臨時用電方案》時發現其編制依據是已廢止的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05),現行標準應為《建筑與市政工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標準》(JGJ/T46-2024)。
專家檢查一級配電箱后,對項目負責人趙某指出臨時用電裝置缺少PE線和漏電保護裝置,在涉水區域極易發生人員觸電風險。當被問及電工是否有證時,趙某回答有證,但未能將電工叫到現場。隨后提供的《電工月度巡查記錄表》上也沒有電工本人簽字。
專家建議項目方盡快找到合格的電工,重新整改臨時用電裝置,以避免潛在的安全隱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