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的朱女士,45歲,結婚21年,女兒剛高考完。2019年她查出肺癌,手術后身體狀況大不如前。去年11月,她發現丈夫唐某與一個叫周洋的女人偽造結婚證,在復旦大學附屬中山醫院做試管嬰兒,胚胎已經培育成功。朱女士當時沒有吵鬧,擔心影響女兒高考,還試圖挽回婚姻。她問丈夫:女兒和胚胎,你選哪個?丈夫回答:選胚胎。他說覺得朱女士是顆雷,患癌隨時可能走,他得給自己鋪路找接班人。朱女士憤怒地罵他不是人,但丈夫堅稱這是深思熟慮的決定。

朱女士決定維權,報警處理。然而,丈夫卻先下手為強,主動跑去派出所報案,反咬朱女士在網上發不實言論損害他的名譽。警方隨后聯系朱女士配合調查。出軌、造假、做試管,最后還倒打一耙,這樣的行為讓人心寒。

朱女士帶著律師去醫院要求銷毀胚胎,但醫院表示無權銷毀,只能永久封存。衛健委也表示醫院按規定檢查了證件,未發現違規。目前,胚胎被封存在中山醫院,如同一根恥辱柱釘在朱女士的婚姻里。朱女士起訴丈夫、第三者及醫院,索賠精神損害撫慰金10萬元,并要求賠禮道歉。7月30日開庭審理,但未當庭宣判。

朱女士推算時間,如果胚胎正常移植,那女人的預產期正好卡在女兒高考前后。丈夫顯然早有計劃,連時間點都掐得死死的。當天,朱女士還收到了丈夫離婚訴訟的傳票——一邊起訴她,一邊反告她。21年的婚姻,最終換來的是一把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