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陽春市人民法院執行局接到申請人劉某某的電話,稱失蹤26年的被執行人蔡某某已經返回老家。接到消息后,執行干警迅速行動,在蔡某某的老宅找到了他,成功解決了一起長期未結的拖欠豬飼料款案件。

1997年,蔡某某因養豬向劉某某購買飼料,累計欠下1.9萬多元的飼料款。之后蔡某某外出打工,失去聯系。劉某某無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訴訟,但判決生效后蔡某某仍未出現,案件因此陷入僵局。
最近,劉某某發現蔡某某在老家附近活動,立即通知了執行法官。執行干警迅速趕往蔡某某的老宅,找到了在家中的蔡某某。面對執行人員,蔡某某以“事情過去太久,記不清”為由拒絕償還,并表示無力支付。執行法官明確告知其不履行判決義務將面臨罰款、拘留等后果,但蔡某某仍無動于衷。
見狀,執行干警啟動司法拘留程序,準備將其送拘。眼看要被拘留,蔡某某終于慌了,當場聯系親友籌款。最終,蔡某某籌集了本金及遲付利息共計2.5萬元,一次性支付給了劉某某,案件得以圓滿解決。




